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外国语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核工作,根据国、省以及西华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1年第二学位招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学位招生考核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订本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的考核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组 长:高 长
副组长:王翠婷
纪检组长:刘婧
成 员:杨剑英 夏延华 刘媛 李虹 肖波 李刚 周维贵 罗洛 黄春丽
工作人员:文德宁 汤露
二、考核对象
经学校招就处、教务处审核合格的报考我院英语、日语、翻译、商务英语4个专业的考生。
三、考核安排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6月19日 |
上午8:30-11:30 |
翻译(英译汉、汉译英) |
A307,A308,A309,A310,A312(详细的考室安排表另见附件1) |
下午3:00-5:00 |
写作 |
6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阅读 |
下午3:00-5:00 |
听力 |
本考核目的是考查外语学习能力和外语语言潜能(含零起点日语)。
四、考核其他事项
1.学院严格执行学校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若考生对学院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考核办法》规定提起书面申诉。学院受理申诉的为学院考核工作小组(0817-2568520,文科楼609A室)。若考生对学院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考核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提起书面异议。
2.本《细则》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就处、教务处相关规定。
3.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冲突,请以学校招就处、教务处公布为准。
附件1 外国语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及考室安排
西华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