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方针,激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学校启动2024-2025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请遵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读研期间学业优秀,未出现不合格(补考、重修)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二)具体条件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能同时参评。
各类别须同时满足下设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①2024-2025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1次,或学业奖学金1次,或单项奖学金1次。
②参评学年度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校级及以上活动、竞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考评权重为:2024-2025学年度奖学金综测分数 50 %,班级投票25%,班级民主评议小组25%。
2.优秀研究生干部
①参评学年度在学校或学院担任研究生干部,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
②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考评权重为:2024-2025学年度奖学金综测分数 50 %,班级投票25%,班级民主评议小组25%。
三、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优生优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荣誉表彰奖励办法》(西华师大党学〔2023〕3号),优生优干校级评审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学院优生优干评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由学院党政领导、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学生代表组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工作。
3.年级(班级)优生优干评选工作小组
各(年级)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及4名不参评的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初评工作。
西华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